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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级图书馆占比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2023-11-07 纪委 162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公示》,公示了一、二、三级图书馆名单,全国共有1301家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占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数的40.5%。其中...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公示》,公示了一、二、三级图书馆名单,全国共有1301家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占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数的40.5%。其中江苏省有114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占全省公共图书馆总数的96.6%,一级图书馆占比高于全国56.1%,名列全国各省第一。与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相比,我省一级图书馆增加14家,一级图书馆占比增加4.9%,目前只有4家区县馆未获评一级图书馆。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由原文化部从1994年首次开展,每四年进行一次,是检验各省公共图书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2017年按照社团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要求,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由原文化部牵头、中国图书馆学会配合组织实施,并启用了“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平台”,所有评估填报内容均在平台进行,采取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线上初评、实地复评、线上终评的评估定级流程。由于疫情影响,第七次评估定级工作推迟到2022年进行,评估周期为2017年至2020年。此次评估定级对象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含副省级)、县级公共图书馆和县级以上少年儿童图书馆,从地域上划分为东中西部,按照服务效能、业务能力、保障条件三大指标分别制定评估标准细则及评估打分细则,确定了一、二、三级图书馆的入选条件。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90号)下发后,按照社团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要求,江苏省图书馆学会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负责全省评估定级工作的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成立省市联动的工作体系,组织报名和审核,对全省117家参评馆进行逐个审核。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授受咨询、答疑释惑,确保了参评馆按时高效完成了填报工作。三是强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评估定级各项工作规范要求,成立专家组开展评估定级。重点对新参评的9家图书馆和等级有变动的图书馆进行重点督导帮促。2023年3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县(区)公共图书馆第七次评估定级总结会。8月23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对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进行核校的函》的要求,对全省评估定级结果进行了核校。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对全省各公共图书馆进行针对性指导和整改督查,特别是必备条件的要求,查找不足,找准短板,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发挥了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苏州图书馆北馆外景

泗洪县图书馆全景

  令人欣喜的是,我省共有118家公共图书馆,有117家参加本次评估定级,新参评的9家图书馆(徐州市鼓楼区图书馆、泉山区图书馆、云龙区图书馆;常州市新北区图书馆、钟楼区图书馆、天宁区图书馆、经开区图书馆;南通市崇川区图书馆、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全部被评为一级图书馆,上次参评的6家二级图书馆(徐州市丰县图书馆、南通市如皋少儿馆、涟水县图书馆、淮安市淮阴区图书馆、盐城市亭湖区图书馆、宿迁市宿豫区图书馆)有4家(徐州市丰县图书馆、涟水县图书馆、盐城市亭湖区图书馆、宿迁市宿豫区图书馆)升级为一级图书馆,上次参评的3家未上等级的图书馆(徐州市贾汪区图书馆、泰州市高港区图书馆、泗洪县图书馆)有2家(泰州市高港区图书馆、泗洪县图书馆)升级为一级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