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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非遗保护中心完成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支持项目督查

2022-08-02 纪委 29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支持项目验收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要求,在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指导下...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支持项目验收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要求,在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指导下,江苏省非遗保护中心用时近一个月完成了对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0年支持项目的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内容包括2020年12个支持项目进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2个支持项目涉及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6大类别,分布在南京、扬州、泰州、苏州、南通、镇江、淮安和省演艺集团等八个市区或单位。

  督查组一行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了各个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观看实践片、口述片、教学片和综述片,初审口述文字稿、综述片文字稿及资料收集情况,对附件材料签署严格把关,结合前期调查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和难点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于在拍摄制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疑点,专家们在点评的过程中出谋划策,帮助制作团队答疑解惑。省非遗保护中心在每个项目督查后,及时反馈修改建议,并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要求修改完善记录成果;同时指出各项目执行单位(部门)要将记录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好学术专员作用,严格把握好学术关、技术关、数量关、质量关;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依法依规用好专项经费,力争高质量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江苏省文化馆 省非遗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