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图片内容页

文章详情

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开始

2022-08-14 纪委 207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更好发挥科技对旅游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科技赋能...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更好发挥科技对旅游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科技赋能旅游,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评定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二)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三)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根据《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暂行)》,示范园区是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区域。其主要职责包括围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装备生产或升级、标准制定或试点等工作;按照可借鉴、可复制的要求,在不同方向、不同领域、不同区域进行引领示范与交流合作等。

  在监督和考核方面,文化和旅游部每3年将对示范园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认定三种。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过1年。

  在配套服务与支持方面,文化和旅游部将支持示范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相关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申报国家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示范园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产学研合作。

  据悉,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首次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工作,在东北、华北、华南、西部、中部等片区,对不同类型的园区进行征集和遴选,确定了7家进行试点。2021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首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名单,751园区、山西文旅数字体验馆等7个园区入选其中。2021年12月,在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2021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专门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建设一定数量规模、质量更好、类型更丰富的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科技创新引领业态便利化、智能化、品质化变革,支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辰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