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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全国首部城市书房地方性法规

2022-10-12 纪委 229
  近日,《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5章37条,确立了城市书房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其建设、管理、运行以及服务内容和要求...

  近日,《扬州城市书房条例》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5章37条,确立了城市书房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其建设、管理、运行以及服务内容和要求等。这是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引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公共文化领域立法。该《条例》填补了立法空白,标志着扬州的城市书房工作进入了法治化的新时代,对于提高扬州城市书房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书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扬州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从2015年起,扬州将城市书房作为市委民生“一号”文件的实事项目,在人群集聚度高、交通便利的地方加快建设城市书房,打通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构建“15分钟阅读圈”。7年来,全市先后建成城市书房60余家,其中主城区46家,以城市书房为重要组成的“四位一体”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获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当前,作为公共图书馆外延的公共文化设施,城市书房已走进扬州市民的心房,成为全民阅读的文化共享平台和滋养市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截至2021年底,扬州城市书房共接待读者700万人次,图书流通570万册次,新增办证量20万张,总体满意率100%。《条例》出台将加快推动公共图书馆向‘以人为中心’转型,拓展与深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切实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有力保障文化民生。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