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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出台

2022-06-29 纪委 3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深化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外塑执法人员形象,内强执法人员素质,近日,镇江印发《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深化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外塑执法人员形象,内强执法人员素质,近日,镇江印发《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工作。

  《规定》共20条,对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等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特别明确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时间为工作期间,保证着装统一,体现执法人员精气神。同时,镇江结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具体内容,督促执法人员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一是定期培训严塑形象。每年定期组织全市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军训,在严格规范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正确使用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多措并举严抓落实。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着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定》落实落地。三是重结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将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评查的重要指数之一列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度行政目标考核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提升全市文化市场依法行政执法能力。

  奋斗新征程,整装再出发。下一步,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围绕《规定》要求,以规范着装为新的起点,持续保持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的持久动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