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会商文旅法治建设
10月26日上午,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爱武带队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会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梁肇洪,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周湘、陈佳新,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斌、张霞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报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办法》出台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高位推动,夯实法治基础。全面铺开抓宣传,上下联动抓落实,营造学习贯彻《办法》的浓厚氛围;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法律施行。着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创新模式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着力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主动作为,强化督导评价。将法律规定的有关重要指标写入《湖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纳入各项评价体系,有效调动各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李爱武讲话
李爱武对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支持和推动文旅领域立法表示感谢。她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重点在有用、适用、综合、配套上下功夫,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希望继续加强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交流合作,借助法治手段、运用法治资源,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梁肇洪讲话
梁肇洪充分肯定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贯彻落实《办法》上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心系“国之大者”、服务“省之大计”,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做好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建议督办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湖南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