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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文化生态保护办法推进国家级保护区申建

2022-11-16 纪委 142
  为进一步增强连云港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能力,全面加强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台《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连云港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能力,全面加强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台《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编制依据、保护区概念、保护区建设目标、文化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保护、队伍建设等作阐述和规定。《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连云港地域文化进行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办法》明确,一是明确定位保护区概念、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二是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三是明确成立专门建设管理机构,将文化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四是对文化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作整体划分,明确保护要求和具体措施。五是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并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办法》的顺利实施,将凝聚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事业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相结合,将文化生态保护与自然生态修复和保护有机衔接,切实做到社会传承、群众受益。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