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省营业性演出与节庆活动安全有序
今年春节假期至元宵节共16天,全省营业性演出、节庆活动圆满收官。据统计,节日期间,全省各地营业性演出共1494场。其中,涉外营业性演出2场次(预计每场次观众400人左右);涉外驻场(酒吧、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景区等非演出场所举办)演出1424场次(预计每场次观众100人左右);内地演出68场次(预计每场次观众100人左右的有7场;200人左右的有18场;300人左右有23场;400人左右有12场;500人左右的有8场),预计总观众人数14.2万人次左右,无超千人的大型演出。节庆备案1件——“2023南京文化旅游美食节”系列活动,内容包括:1月中旬的秦淮灯会暨启动仪式;2月份的2023南京国际梅花节等。
节前,国清组下发了《关于调整节庆展会活动审批原则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制定并动态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自2023年2月16日起,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同时要求各地演出举办单位做好“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厅行政审批处在第一时间将通知内容向全省文旅审批窗口作了传达,要求各地受理审批时,申请主体填报安全管理承诺书,审批出件时,向申请主体出具安全提示函,确保春节期间演出、节庆活动安全有序。
据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数据反馈,年后涉港澳台地区营业性演出活动咨询、受理激增,节后全省演出市场有望加快复苏。据目前审批数量,今年3、4、5三个月黄金时间段的演出场次和规模有望恢复到2019年规模。厅行政审批处将严格按文旅部要求和厅党组部署,积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活动审批监管,确保文旅市场平稳有序。
(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