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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园区通过验收名单的公示

2023-03-17 纪委 208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116号),经评审,拟确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15家园区通过创建验收,名单公示如下(按行...

根据《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116号),经评审,拟确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15家园区通过创建验收,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天津市    滨海新区智慧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河北省    中国曲阳雕塑文化产业园 

  吉林省    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园区 

  上海市    大创智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江苏省    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 

  江苏省    苏州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 

  浙江省    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 

  浙江省    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 

  安徽省    合肥包河创意文化产业园 

  山东省    青州中晨书画艺术产业园 

  湖南省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 

  广东省    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 

  四川省    梵木文化产业园 

  贵州省    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