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来津开展调研充分肯定我市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近年来,市文旅局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在支持艺术事业创新创造方面的重要作用,共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142项,资助项目多,实施效果好,资助创作了一批优秀作品,开展了一批品牌活动,培养了一批领军人才,有的剧目比如京剧《康熙大帝》、评剧《革命家庭》,通过基金资助打磨荣获文华大奖,评剧《赵锦棠》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有效激发了天津市文化艺术发展活力和创作热情,有力推动了我市的艺术事业发展。
为做好我市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流程抓好推动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天津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茁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艺术处。在做好我市国家艺术基金的调研、动员、培训、申报指导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开展对我市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确保资助项目高起点动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二是广泛发动,强化培训。根据我市艺术活动主体分布情况,通过各级组织、单位部门、新闻媒体,以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媒体宣传、电话告知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力求把我市有基础、有潜力、有特色、有前景的艺术项目推荐出来,切实做到广发动、全覆盖。为提高我市项目申报质量,连续7年面向全市召开了申报培训会。
三是全程服务。结合我市艺术发展规划和重点创作任务,集中优势、突出特点、追求特色,指导、帮助具备申报资质的艺术单位与个人精心策划、深入论证、努力提高项目设计质量,优化项目申报方案。在复评答辩环节,通过电话沟通,提醒注意事项,组织专家对有需要的申报主体进行预答辩,以提高申报率。此外还协助完成我市申报项目的监督实施、结项验收以及完善专家库等工作。
在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十周年之际,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明亮一行专程来津调研,实地走访部分艺术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运作和成果转化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调研中,王明亮对我市的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在项目类型上要坚持作品创作、演出展览、人才培养并重,破解“重创作,轻演出”问题,要创新成果运用,搭建交流提升平台、服务共享平台、宣传推广平台,实现项目成果的人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