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行政审批处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主体“延期办”和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稳定市场主体开展“延期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会议精神,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许可证到期延续业务“延期办”,对审批过程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处积极行动,认真将两个通知精神贯彻到日常审批当中。
扎实开展许可证“延期办”。第一时间向全省文旅审批机构转发了“延期办”通知,明确省内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相关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许可证到期换证期限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许可证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许可证到期换证期限按原到期日延期6个月计算,着力稳定文旅市场主体。
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提示。主动提醒申请人做好新审批或者备案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旅行社、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拟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等经营场所和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时,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示提醒申请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全面推行不见面网上办。认真梳理审批事项,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企业和群众只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线办事,办事结果将通过EMS政务专递方式送达,市场主体全过程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下一步,厅行政审批处将继续在优化审批服务、做好疫情防控上下功夫,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厅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