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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超3万处

2022-08-16 纪委 134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扎实开展文物工作,“一法一条例”总体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2831处,总量居全国第11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160处,居全国第14位;共登记可移动文物64万件,其中珍贵文物6万余件。

我省坚持保护为主,加大经费投入,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2016年以来,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20.1亿元,实施了1000余个文物保护项目;省财政设立省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其中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逐年增加;县级以上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增加投入。争取国家资金4000万元支持金溪县完成“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为我省私有产权和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利用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协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全省共侦破文物案件2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6名,追缴文物470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