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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吉林省第十五届“长白之声”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4-08-03 纪委 157
各市(州)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体局、党工委宣传部、教育局,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省文化馆,省合唱协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引导群众以歌声...

各市(州)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体局、党工委宣传部、教育局,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省文化馆,省合唱协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引导群众以歌声歌颂新中国、唱响新时代,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歌唱祖国”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的通知》《2024年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活动方案》有关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于2024年7月至9月开展吉林省第十五届“长白之声”合唱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线,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全民受益的良好氛围,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合唱展演活动,推动群众文艺繁荣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传承发展成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团结

  进取、奋发图强的强大精神力量,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各市(州)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

  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体局、党工委宣传部、教育局

  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

  吉林省文化馆

  吉林省合唱协会

  三、活动主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内容

  结合“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和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群众合唱展演活动,为合唱爱好者构建交流互鉴模式、搭建展示自我平台,让群众做“主唱”,引导群众广泛传唱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首》、“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等为代表的爱国歌曲,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新时代,抒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展示新时代吉林人爱国奉献、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形式

  1.地区联动(7月至9月)。各地区创新融合区域品牌群众文化活动,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合唱展演等歌咏活动,推动形成以“长白之声”合唱展演活动作引领、地区联动活动为支撑的全省群众合唱热潮,择优推荐合唱团队参加省里展演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资源优势,通过市民艺术夜校、惠民音乐会、快闪、“大师课”、专题讲座、公益培训等多种方式,普及推广合唱等歌咏知识,积极推动合唱等歌咏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街区、进校园、进景区。

  2.省里展演(9月)。在各地区推荐的基础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遴选至少30个优秀团队,拟定于2024年9月21日,在长春市长影音乐厅进行展演(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组别设置

  按照年龄段分为2个组别,即青年组(18~35周岁)和成人组(36~65周岁),暂定每个组别遴选15个团队,具体根据推荐和遴选情况进行调整。

  (四)评比方式

  为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省里展演将以赛事的方式举办,以吉林省群众文化活动组委会名义评出参花金奖、参花银奖、参花铜奖、优秀奖和优秀指挥奖及优秀组织单位奖。奖项根据各参演团队现场得分情况及各地区(单位)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定。

  评委由组委会从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依据组委会制定的比赛评分标准,结合参演团队的临场表现及参演作品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五)参演要求

  1.参演团队。参演团队人数应为25~50人,其中团长、伴奏、指挥不得超过3人。

  2.参演曲目。每个团队须准备2首二声部以上弘扬主旋律、符合活动主题的中国作品作为参演曲目,总时长应不超过12分钟(超时扣分)。鼓励原创作品参演(可加分)。

  3.其他要求。演出应统一着装。现场表演统一使用钢琴伴奏。现场可根据曲目内容,多样化排列队形,允许带有表演动作。参演团队人员(含指挥)只允许参赛1次,评委不得以任何身份参赛。参赛队员应与团队签署免责协议、参赛团队应与推荐单位签署免责协议。

  4.推荐方式。各地区通过报送参演团队演出视频和推荐表的方式向省里推荐。

  (1)视频要求:大小为50MB≤文件≤5GB,编码为H.264,输出格式为MP4文件,码率应不小于2048Kbps,码率控制为CBR,档次/级别为High profile/Level 4.0,分辨率为1920*1080(1080P)或1280*720(720P),帧率为25fps,宽高比为16:9;

  (2)名额分配:长春市5~8个、其他市(州)各2~3个,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1~2个,省文化馆2~3个,省合唱协会10~15个。

  五、责任分工

  省文化和旅游厅协调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负责确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省里展演活动。

  各市级(含梅河口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协调本级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因地制宜组织本地区联动活动,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及时收集本地区活动信息(数据、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遴选推荐本地区优秀团队。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扩大群众参与面,发动社区(村屯)、街道(乡镇)、大中专院校、各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合唱爱好者积极参与,力争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二)加强保障。各地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作品内容质量审核把关,确保导向正确。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全程无事故。

  (三)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双微”、短视频等社交平台,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影响力,营造祥和喜庆、文明健康、欢快热烈氛围。

  (四)材料报送。各地区推荐团队材料统一由各市级(含梅河口市)文化(群艺)馆组织团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与视频一并通过百度网盘报送至省文化馆(联系人及方式:李若曦、0431-81159276、2474619077@qq.com);各级合唱协会推荐团队材料统一由省合唱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及方式:刘士煜、18004312349、610197247@qq.com)汇总后报送至省文化馆。原创作品须同时报送曲谱、歌词及词曲作者简介。各高校推荐团队材料直接报送至省文化馆或省合唱协会均可,请勿重复报送。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做好总结。各市级(含梅河口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文字、图片、视频等),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活动数据,做好总结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活动总结(Word版)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及方式:肖志光、0431-85614159、7747823@qq.com)。

 

  附件:“长白之声”合唱展演推荐表.doc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