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工作“江西经验”在全国分享
8月29日至30日,全国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饶权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副省长张起翔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有关司室,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工作成效,分析研判面临形势,研究推进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要求,要一体推进战略谋划、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深化改革、立法普法、文化安全等任务,重点做好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十四五”规划实施及“十五五”规划编制、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安排落实、季度经济形势研判等工作,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工作体系,为建设文化强国、旅游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对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2023年度二十佳调研报告、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十佳案例、2022—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二十佳案例进行了表彰。我省景德镇市“完善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长效机制营造全域全时全龄夜间消费生态”入选改革创新二十佳案例,龙南市“探索非遗创新利用改革 促进客家非遗项目可持续发展”、靖安县“建立引导扶持管理机制 推动民宿产业精品化特色化”入选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浮梁县“打造‘乡创模式’赋能乡村振兴”入选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江西省革命文物强省建设调研报告”“头部文化和旅游企业走进江西,助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入选优秀调研报告名单。
会上,我省以《以人民为中心 以需求为导向 高质量立法护航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题就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作现场经验交流。近年来,我省把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作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省级地方性法规,着力构建富有江西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唱响“江西风景独好”品牌。
一是坚持立法问需于民。聚焦文化和旅游治理难点、群众关注热点,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因需、应时、高效开展旅游者权益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立法工作,有效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切期盼。
二是坚持立法问计于民。坚持开门立法,及时将基层成熟经验、群众好的建议、专家论证意见吸纳进立法内容,让立法工作成为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过程。
三是坚持立法问效于民。以文化和旅游法规作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标,围绕市场管理、红色研学、乡村旅游等制定35项地方标准,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成为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