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22〕9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例警示、主题活动、知识竞答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管理,推动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各地要组织全行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学习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岗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文旅行业安全防范工作。
3.推动落实安全生产44项具体要求。认真学习《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吉安委〔2022〕10号)内容,加大对省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44项具体要求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全行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积极组织参与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总工会举办的线上“新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三)持续开展“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6月至12月,各地结合行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行”行动,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开展“区域行”行动,围绕行业特点广泛宣传企业主体责任、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开展“网上行”行动,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四)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1.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2.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安委会在吉林省图书馆开展吉林省暨长春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针对文旅行业特点和游客实际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公众提供文化、文物、旅游安全知识以及应急技能和旅游保险等方面的宣传与咨询。积极参与属地安委会组织的相关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升宣传咨询日的实际效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要结合文旅行业特点,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和督导服务活动,认真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制作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产品,投放安全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单位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利用媒体加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报道,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此项工作,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调整工作安排,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7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