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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下一波疫情高峰?江西刚刚明确!

2022-12-17 纪委 187
12月15日,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七场)在南昌召开,会上介绍了我省下一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据专家分析研判,我省下一波疫情高峰将在今年12月底、明年1月初到来,春节...

12月15日,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七场)在南昌召开,会上介绍了我省下一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专家分析研判,我省下一波疫情高峰将在今年12月底、明年1月初到来,春节前后达到峰值。江西各级指挥体系严阵以待,已进入应急状态,并成立医疗救治工作专班,建立疫情监测预警和趋势仿真系统,及时预判疫情传播情景,灵活反映相应医疗负荷,争取防控工作主动。

发布会现场

江西细化实化防控措施

迅速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我省主动加强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周边省份对接联络,及时了解掌握政策优化动态,按照“只细化、不加码”原则,迅速出台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12月5日,我省及时发布了(点击右侧文字查看):江西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的公告  12月8日,根据中央“新十条”,迅速出台了我省的十条贯彻落实意见。省指挥部累计举办10多期线上线下培训班,确保各地吃准悟透优化措施的精神实质,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加快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我省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12月20日前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设置发热门诊,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设置发热诊室,并向社会公布地址、联系电话。全面提速定点医院改(扩)建、亚定点医院改造升级、重症救治资源储备、新冠患者转运等能力建设,12月31日前各项医疗资源保障到位,确保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制定了新冠肺炎救治西药、中药储备建议清单,分批次做好特异性治疗药品和设备设施储备工作。

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60岁以上人群是新冠病毒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服务,强化接种安全保障,打通老年人接种 “最后一百米”,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温度。

开展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全省各地成立调查工作专班,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目前己完成530余万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台账建立。遵循“分类分级、突出重点”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三个级别,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精准提供有效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

加强新冠防控科普宣传工作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持续提升公众疫情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浓厚氛围。

全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了疫情防控服务热线,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立了疫情防控保障专班,全力保障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建立 “白名单”制度,维护涉及民生保障行业和单位的正常运转。同时,抓紧编写重点机关、重要企业、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生活秩序影响。

保持乐观心态,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冬季已来临,冷空气活动频繁,各类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加上全省疫情防控措施持续优化调整,出现较多感染者一时难以避免。奥密克戎变异株毒性较低,感染后无症状占比较大,如果出现发热、咳嗽、肌肉酸痛等症状,普遍在7天内逐渐痊愈,出现肺部症状及重型肺炎的比例极小,接种疫苗者重症发生率极低。希望广大群众以平常心对待新冠病毒,既不恐慌,也不漠视,保持乐观心态,做好个人防护。

从我省检出的毒株分型来看,目前也尚未发现BQ.1新型变异株,仍以BA.5和BF.7为主。结合临床与科研进展,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性强,传播速度比原始株快,但是致病力减弱,对下呼吸道的侵犯减弱,感染者的症状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引起重症或者死亡的比例明显低于之前的原始毒株。

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以及新冠病毒的特点,国务院联防联控出台了“新十条”优化措施,强调新冠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对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基础性疾病处于稳定期的这部分人,可以进行居家隔离;对于重症或者有重症风险的患者,要及时收治到定点医院;还有一部分阳性患者,他本身有基础性疾病或者是以其他疾病为主,可以到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行就诊。

速看!权威用药指南来了

近日,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结合江西省三年来新冠肺炎防治经验,江西省卫健委权威发布《江西省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及感染者居家健康管理中西医结合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该《共识》由江西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对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及感染后居家的处理和用药进行了详细说明。

《共识》中指出,此轮新冠病毒感染者大多无明显临床症状,轻型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无肺炎表现;少数感染者有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共识》中,对居家环境要求、居家人员自我管理要求和预防措施等也做了进一步说明。针对大众最为关注的感染后的药物使用情况,《共识》从中西医层面给出了权威解答。

感染后大多会出现乏力、发热等症状,若体温低于38.5℃,可选用连花清瘟、小柴胡颗粒等,体温高于38.5℃,可加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烧。针对鼻塞、流涕、咳嗽、喉咙痛等症状,《共识》都给出了对应的用药指导。对于感染后引起的味觉减退、食欲不振、腹胀等问题,可选用健胃消食片等。

感染者居家处理和用药

1.常规处理:清淡饮食,多饮水,注意休息,适当锻炼。

2.乏力,发热,体温 <38.5°C:可选小柴胡颗粒、正柴胡饮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蓝芩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等;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恶寒重,发热轻)、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发热重,恶寒轻),参照《江西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轻型病例中医药防治方案(修订版)》;小儿还可用抗感颗粒。

3.乏力,发热,体温≥38.5°C:可选小柴胡颗粒、正柴胡饮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清肺排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等,或加用布洛芬(妊娠期、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等退热;亦可选散寒除湿抗毒颗粒(恶寒重,发热轻)、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发热重,恶寒轻);小儿还可选用抗感颗粒等。

4.鼻塞、流涕、嗅觉减退:可选川芎茶调颗粒、鼻渊通窍颗粒、荆防颗粒;亦可选散寒除湿抗毒颗粒。鼻塞可选赛洛唑啉滴鼻液(妊娠期禁用)等。流涕可选用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

5.咳嗽、咳痰,胸闷:其中咳白痰为主者,可选冬菀止咳颗粒、通宣理肺颗粒,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咳黄痰为主者,可选复方鲜竹沥液、痰热清胶囊、金振口服液、肺力咳合剂(妊娠期、哺乳期慎用),亦可选用清热化湿抗毒颗粒;小儿还可用宝咳宁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咳嗽咳痰还可选用溴己新(妊娠期、哺乳期禁用)、氨溴索(妊娠期、哺乳期禁用)、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干咳无痰可选用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

6.咽干咽痛:可选复方草珊瑚含片、黄氏响声丸、金嗓子喉片、山蜡梅叶颗粒、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六神丸(新生儿及孕妇禁用)、裸花紫珠颗粒、地喹氯铵(小儿不建议使用)等;小儿还可选用复方鱼腥草滴丸。

7.味觉减退,胃肠道不适,腹泻:可选午时茶(妊娠期慎用)、藿香正气散(丸、颗粒、水、口服液、胶囊)(藿香正气水妊娠期慎用、需驾驶机动车者禁用),亦可选用散寒除湿抗毒颗粒。味觉减退,食欲不振,腹胀者,可选用江中健胃消食片。恶心呕吐者,可选用桂利嗪(妊娠期、哺乳期禁用)。

8.睡眠欠佳:可选舒眠胶囊、灵芝浸膏、安神口服液等。

9.眼睛红赤、疼痛、分泌物多(稀薄呈水样):可选鱼腥草滴眼液、熊胆滴眼液、更昔洛韦眼凝胶等,口服亦可选用清热化湿抗毒颗粒。注意:以上药物推荐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使用前阅读药品说明书,明确是否存在使用该药物禁忌症,不能明确时建议咨询专业医生。不建议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联用有增加不良反应风险,如有病情变化或需要联合使用药物建议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