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图片内容页

文章详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12-20 纪委 168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和要...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文旅行业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6日

  

  

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22〕18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省文旅行业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44条具体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和长春“9·28”等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化解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保障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文旅行业安全、有序、平稳运营。

  二、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安全监管处,负责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文博单位、演出场所、A级景区、“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损无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影响疏散逃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消防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冰雪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经营冰雪游览项目的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滑雪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安全风险提示,尤其是强降温、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客流管控措施不科学;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不及时;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以及防护网有破损或者缺失问题;对景区内江面、河面、湖面等冰面重点地段及部位以及场所内的冰雕雪塑等景观安全状况未做到持续监测和巡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好,医疗救助设施不齐全,未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救援演练等。

  (三)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冬捕、雾凇等大型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文旅节庆活动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未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和流量控制方案;未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重点区域、重点游览线路等部位安全管控不到位,未实行专人值守等问题。

  (四)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针对冬春季节道路易积雪成冰,车辆容易出现打滑、抛锚,甚至侧翻等危险隐患,各地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旅游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未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未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未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导游人员未按规定乘坐“导游专座”,行程中未做到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未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等。

  (五)燃气、醇基燃料及焊接与切割等安全整治。加强对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以及存在焊接与切割作业的文旅单位的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或者安装不合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文旅单位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违规储存油料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料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文旅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问题隐患。

  (六)市场秩序安全整治。加强对旅游、网络表演、娱乐、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大冬季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文娱领域乱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和演出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三俗”现象、游戏游艺场所违规赌博等行为。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逐级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文旅单位组织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省文旅厅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并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夜查+回马枪”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以及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密检查频次,并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地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上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3年3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