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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面开展汉文古籍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2-06 纪委 130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古籍保护中心,各古籍收藏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摸清全省汉文古籍本体信息、保护利用等情况,推动古籍事业繁荣发...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古籍保护中心,各古籍收藏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摸清全省汉文古籍本体信息、保护利用等情况,推动古籍事业繁荣发展,我省拟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深入开展汉文古籍资源普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古籍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资源。古籍资源普查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古籍资源普查,有利于准确判断古籍保护利用形势,为科学制定我省古籍保护利用政策规划、开展新时代古籍工作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强古籍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古籍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有利于梳理研究巴蜀文化源流,增强四川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助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本次古籍普查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汉文古籍,书写或印刷于1949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包含简帛典籍、舆图、碑帖拓片、民国线装书等。

本次普查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古籍收藏单位,包括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地方志办、教育系统图书馆、科研机构、宗教单位等,同时鼓励民间古籍收藏机构、个人到所在地图书馆登记、定级、著录。

本次普查内容为对我省现存古籍品种、数量、级别等次、破损情况和保存环境等,开展调查、登记和著录,形成古籍普查成果报告。

三、普查方式和组织实施

本次古籍资源普查坚持“应普尽普、全面覆盖”原则,采取“统一指导、项目化推进”的方式进行。

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对各市(州)汉文古籍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委托省古籍保护中心负责全省汉文古籍普查项目的管理和审核,制定汉文古籍资源普查技术规程、工作手册等。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古籍收藏单位应按照省古籍保护中心统一下发的标准、规范和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科学组织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汉文古籍资源普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古籍收藏单位要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普查目录,编制普查报告。

四、普查工作安排

本次古籍资源普查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12月前完成。

(一)普查登记。各古籍收藏单位按照要求申报资金,并根据省古籍保护中心制定的标准规范,组建普查团队,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参与人,完成古籍普查、数据一审等。原则上藏量在1万册以下的单位,完成时限不超过1年;藏量为1万—5万册的单位,完成时限不超过2年;藏量为5万册以上的单位,完成时限不超过3年。

(二)中期评估。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省古籍保护中心根据各古籍收藏单位工作进度开展中期评估和调研。评估主要内容是: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经费执行是否规范高效等情况。

(三)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古籍收藏单位向文化和旅游厅提交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结项验收,结项验收标准以是否通过普查数据三审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古籍资源普查工作涉及层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广泛动员和组织本系统古籍收藏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古籍资源普查工作。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查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普查队伍,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普查力量。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组建普查队伍。省古籍保护中心要结合各单位古籍资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辅导等形式指导各地开展工作。鼓励引导当地院校专业师生参与古籍资源普查志愿服务,增强实践能力。古籍资源少或者开展普查工作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委托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普查。

(三)加大普查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古籍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组织开展“古籍资源普查十大新发现”活动,宣传报道我省古籍资源普查中新发现的珍贵典籍、典型案例。

(四)落实经费保障。省级财政根据各古籍收藏单位申报的藏量,按标准补助,补助经费依据工作进度,分段拨付。市县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0〕109号)规定,及时做好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拨付和管理监督工作,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未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古籍收藏单位,仍应当开展古籍资源普查工作。

各地要及时总结古籍资源普查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文化和旅游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汉文古籍普查流程

附件2:四川省汉文古籍普查登记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1日

(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刘玉容,028-86702259、18828295716;省古籍保护中心:杜鹃,028-86690866、1898060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