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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28 纪委 276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主管部门、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主管部门、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和省文物局共同制定了《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韩袁茜,028-86703762,475672861@qq.com;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邓燕,028-86118029。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物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举旗织、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和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教育需求出发,整合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丰富学校教育和校外培训内容,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打造一批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设计提供一批适合青少年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遴选一批优秀文化辅导员,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青少年精神素养提升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

1.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利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画院)、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中心)以及剧院(场)、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面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好研学旅行实践基地作用。开展省级研学实践基地课程调研和中小学研学实践开展情况调研。推动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四川曲艺、川剧传承实践基地,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四川博物院青少年研学中心、川图青少年研学中心等阵地建设。推动省文化馆建设“四川青少年儿童美术馆”,争创四川省青少年美育基地。逐渐形成覆盖城乡、类别丰富的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网络,有力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2.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画院)、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中心)以及剧院(场)、红色旅游景区,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考古场所,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鼓励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面向青少年,组织开展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活动。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中心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未成年人专属活动空间和固定服务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公共文化机构在保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可适当引入具备资质的艺术院校、文艺院团、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服务内容、时间、收费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适合青少年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运用文艺演出、展览展示、主题活动、景区讲解等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青少年提供志愿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3.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学校和青少年群体,开展“菜单式”“订单式”“预约式”服务。公共图书馆优化少儿文献馆藏,少儿阅览室开辟“四史”教育、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专架,举办“阅读伴成长”等系列亲子阅读讲座、共读会、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主题活动,主动向全省中小学发布“联盟书”,“世界读书日”期间全省公共图书馆系统同时启动“阅无限·向未来”馆校合作系列活动。联动文化馆(站)、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剧院(场)等,开展青少年儿童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普及活动。博物馆发布全省博物馆教育资源地图,共建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库。剧院(场)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支持省内少儿合唱团发展,组织优秀的少儿合唱团队参加全国少年儿童合唱节。依托“智游天府”“四川公共文化云”、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平台等,上线一批适合青少年的数字文化产品。在公共图书馆系统探索搭建馆校智慧平台,实现海量数字资源共享。鼓励各类文创产品开发经营主体面向青少年开发设计寓教于乐的文创产品。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

4.开展文化进校园系列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文艺院团要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合作,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考古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古籍保护进校园”等品牌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遴选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戏曲曲目、非遗项目、艺术培训项目、传统艺术鉴赏、古籍保护和利用项目等。示范推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阿坝州藏羌戏曲进校园”,重点挖掘一批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的传统剧目,创新打造一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剧目。在中小学开设非遗兴趣班,开展非遗传承教育成果展示和竞技活动,评选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等。结合全民阅读“三个一百”工程,面向学校评选一批特色阅读空间、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和优秀阅读推广人。依托“流动文化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博物馆”,定期组织文艺工作者、文旅志愿者深入乡村学校开展艺术普及和阅读推广,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5.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旅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设文化艺术类活动课程,指导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文化辅导员可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同时纳入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评价考核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名单,按照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课后服务代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

6.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特点,充分运用红色资源丰富校园红色文化,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策划举办走进校园、贴近师生的革命文物主题巡展、巡演、讲座,推动服务思政课与日常教学相结合。编撰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识读本、绘本,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组织革命场馆讲解员、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红色旅游金牌讲解员进校园开展党史故事宣讲,继续举办川渝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鼓励青少年到红色纪念场馆开展红色研学旅行和志愿服务。组织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展演展播。创编红色题材课本剧目,在院校宣传推广,鼓励学生参与演出。

(三)推进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长效机制

7.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构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三方协调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红色旅游景区、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非遗工坊参观学习,共同打造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项目。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建立工作室。建立青少年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与教育系统协同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长效机制。

8.评比推广优秀典型。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养优秀案例”推介活动。结合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四个一批”推荐推广活动,评选一批为青少年开展服务的优秀品牌、优秀案例、优秀团队、优秀空间。各级政府要将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开展的与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相关的评比,涌现出的优秀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目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省文物局负责对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等级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面向青少年开展活动的课程研发设计、活动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

(二)坚持正确导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三)实行清单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按年度联合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步形成青少年精神素养提升项目清单、青少年精神素养提升培训机构名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文化辅导员名录,入库管理、动态调整。各地在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提升服务和实践活动时,应注重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相关数据统计,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合理化运用。

(四)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青少年参加的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开展师生活动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做好进入场馆、景区和学校的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