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1号”行动
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3年3月21日15时至2023年3月22日15时,开展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1号”行动。
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上级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市场监管情况确定了三个行动重点:一是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和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二是针对文化市场特点,对学校周边书店、书摊销售含有暴力、封建迷信、色情内容的图书及刊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信息,网吧经营者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精锐力量对所辖区域文化市场进行了集中突击性检查。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省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对部分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闪电1号”行动进行了抽查,各省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所属辖区域也进行了抽查。南阳、新乡、郑州等地区集中排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责令文网卫士安装不达标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许昌等地网络巡查小组执法人员通过网络手段,对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巡查。各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悬挂不整齐等问题,责令按要求立即整改,确保了我省文化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此次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429人次,执法车辆449辆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3452家次,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822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655家次,责令整改23家经营单位,专项行动强化了对文化市场违规违法现象的打击、防范和治理,营造了和谐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