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了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简称“促进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促进活动将在2023年3月至12月开展,以“促进文旅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本着“地方为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举办,涵盖演出、展览、演唱会、音乐节、非遗体验、数字文化、主题公园、休闲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
《通知》指出,促进活动要突出节日主题特色,围绕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举办;丰富消费活动内容,满足不同消费群体消费需求,聚焦新兴消费热点、新型消费业态、新消费场景,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推出消费惠民措施,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营销内容手段,吸引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互惠政策;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统筹消费促进和产业发展,搭建各地与各支持机构沟通合作的平台渠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促进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承办单位包括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和参与活动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包括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机构包括中国银联、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美团、携程、飞猪、大麦、保利票务等平台,新华网、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等新媒体及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和有关演出机构。
据悉,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将于4月下旬在广西南宁举办。“五一”前,各地也将陆续启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共同推出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惠民措施。(记者:于帆)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