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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行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审核的通知

2023-04-29 纪委 213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级文化馆:   根据《全省“中小学生校...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级文化馆

  根据《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完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全省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开发了吉林省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申报平台,即日起培训机构可通过申报平台进行教材等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按照审批流程进行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审核原则

  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文件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高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严格教材的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流程管理。

  二、教材审核时间、网址

  通知下达之日起,培训机构通过百度搜索“吉林省公共文化一体化服务平台吉林文旅云)”,或者搜索“吉林省图书馆”门户网站,点击“吉林省公共文化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www.jlggwhyth.com进入,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纸质、音视频材料(刻录光盘)还需邮寄或送达指定地址教材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专家签字的“吉林省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申请审核意见书”和其他设立申请材料到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进行设立备案。(具体操作见附件2操作手册)

  三、教材审核保障

  1.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以各级文化馆业务骨干为主体的音乐、艺术、舞蹈、美术、戏曲戏剧等文化艺术方面547名专家组成全省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属地培训机构教学教材、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等专业性较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手写签字的审核意见书作为行政备案的替代材料。

  2.采取双审制度。培训机构要先组织专家进行内部自审,自审合格后方可提出申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的外部审核,外审专家全部收到申请人在申报平台上传的申报材料和邮寄送达的纸质、音视频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有纸质材料的以邮寄和送达后的时间为准)为申报人提出教材审核意见。(专家审核网址、具体操作见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

  3.强化责任区分。省文化馆负责全省培训机构的教材审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调整,解决教材审核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审核专家及时完成教材审核。组织省专家委员会成员对线上培训机构教材进行审核。负责将专家账号分配表、登录密码和通知精神转发给市(州)文化馆和本级专家。组织省、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已经审核的教材进行检查抽查(抽查表见附件4)

  市(州)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负责本地区培训机构的教材审核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专家委员会人员的调整,解决所属县(市、区)专家委员会成员在教材审核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审核专家及时完成教材审核。组织市(州)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没有教材审核专家的县(市、区)级行政地区的申请教材进行审核。负责将专家账号分配表、登录密码和通知精神转发给县(市、区)文化馆和本级专家。配合省文化馆组织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已经审核的教材进行抽查检查。

  县(市、区)文化馆负责组织本地区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本县(市、区)线下培训机构教材的审核。负责将专家账号、登录密码和通知精神转发给所属地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前段时间,各地区完成了与属地教育部门的交接,认真组织了对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吉文旅联发〔2023〕2号)的学习培训,下一步,开始全面开展备案工作,各级要将设立标准、备案流程和新开发的教材申报平台主动与培训机构进行宣传和说明,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力争早日完成备案工作。要协调好本级文化馆和审核专家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及时解答培训机构的咨询,按时保质的完成对材料的审核。

  2.加强备案管理和信息上报。4至5月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备案工作,其中专家手写签字的“吉林省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申请审核意见书”可替代备案材料第7条“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原件”。备案完成后,审批部门要督促培训机构将所有材料基本信息,内部及外部审核信息及时上传至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原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使用原先申请的帐户重新上报,新设立备案的培训机构要申请注册新的帐户上报。必要时,行政审批部门可手把手辅导培训机构注册和上传材料,确保不漏一户。

  3.做好材料抽查和实地检查准备。6月份,省里将组织对材料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并联合进行实地踏查。7月份,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通过座谈、查档、走访等方式进行专项抽查。各地区要在做好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陈海文  电话:0431-82752801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4.申报平台操作手册、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教材审核抽查表.docx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