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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共文化服务的通知

2023-09-13 纪委 135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年度工作安排,确保群众健康平安、喜庆祥和过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节日期间,各地(单位)要强化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精心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指导力度,引导各馆(站)适当扩大服务范围、延长开放时间。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精细务实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免费开放产品和服务;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临时停止开放的,应当及时公告。

  (二)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各地要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节日文化底蕴,突出爱国爱家、团圆团结、和谐文明、敬老感恩的文化内涵,结合开展“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省市民文化节、省农民文化节等活动,围绕庆中秋、迎国庆主题,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村晚”、大家唱、广场舞、培训讲座、展览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下线上文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位)深入旅游景区(点)、度假区、乡村旅游精品村等,组织开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助力旅游业发展。

  (三)持续加大线上产品供给。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充分利用好“吉林文旅云”及各自的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平台,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公共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推送更多优质的数字文化资源,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展播、展览及中秋传统节日文化宣讲、群众创作作品征集展示等线上活动,满足节日期间群众数字文化需求。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整合媒体资源营造节日氛围

  各地(单位)要积极协调各媒体,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电子屏、互联网、公众号等,及时发布节日期间文化活动信息和开展情况,宣传群众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的先进事迹,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激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展示人民幸福生活,营造欢乐祥和、文明喜庆、团结和谐的节日氛围。

  三、闭环管理、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地(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事前准备、事中管理、事后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对活动内容的审查和监管,确保活动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开展线下线上活动,确保管理到位、安全有序。

  四、加强统计、及时总结,按时报送节日期间活动情况

  各地(单位)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统计总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填报本地区(单位)2023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情况汇总表,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节假日期间的统计工作另行安排。各地(单位)专职负责人要及时收集本地区(单位)重点活动文字、数据、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前整理汇总以压缩包形式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