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024-01-26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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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情况,助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安徽省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普查总体方案。协调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地方志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军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等22家为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安徽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工作,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