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4月1日下午,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总结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情况,部署第二阶段的普查工作安排,确保有序推进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启雅发表讲话,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葛云峰主持会议。
苏启雅指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是文物普查的第一阶段,也是准备阶段。在此阶段,我省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落实了2024年省级普查转移支付资金,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市县级完成了市县级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确定了三亚、儋州、保亭三个市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等。总的来看,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下一阶段的野外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此次全省文物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开展试点、培训工作;第二阶段是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是从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上报。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2024年5月将进入文物普查第二阶段,苏启雅指出,这一阶段所获取的信息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将直接影响着各项普查成果的水平和价值,直接关系着此次普查的成败,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精心实施。
苏启雅要求,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及时跟踪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行省四普实施方案和四普标准,加强沟通协作。各市、县在普查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注重对本辖区内与海洋文化、东坡文化、黎苗文化、红色资源有关的特色文物资源的普查,以及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周边的文物资源普查。要加强对水下文物、与海南热带雨林与黎族传统聚落有关的文物资源的普查力度,要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会议强调,做好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梳理我省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手段,是夯实我省文物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挖掘海南本土特色文化的重要契机,各相关单位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合作,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为海南人民保留一份历史和传统记忆,为促进文物活起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建设好海南自贸港赋予新能。
省普查办综合协调组、项目实施组、信息数据组、宣传推广组、专家咨询组等相关负责人上台作表态发言。省四普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各市县普查办主任以及相关负责同志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