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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江西在行动丨争当模范作表率 芦溪四普赶在前

2024-08-21 纪委 39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重要实践。

目前萍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下文简称四普)已进入最关键的实地调查阶段,芦溪县“四普”实地调查严格按照省、市四普办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专班力量全力推进芦溪县四普工作。在文物普查过程中,芦溪县四普办合理安排,科学分工,责任到人,深入各文物点一线,翻山越岭,真正做到了摸清底数、掌握文物实情。

一、组织领导,走在前列,下好组织“先手棋”

加强组织领导。从芦溪县“四普”工作开展以来,芦溪抓早动快,坚持高位推动,护航“四普”。今年2月以来,芦溪县成立了以宣传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双组长领导小组,并成立县域专班力量,3月正式开展前期资料设备的准备工作,4月至今,专班力量实地走访调查文物点100余处,涉及9个乡镇28个村,文物调查涵盖了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类型。

加强精干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加强精干队伍建设,提升普查队员业务能力,县四普办积极组织普查工作队队员参加省、市业务实操培训,通过聘请专业测绘人员完成测量、CAD绘图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普查任务。此外,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主动向省、市专业力量寻求帮助,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制度保障,试点先行,下好普查“制胜棋”

强化制度保障。芦溪县编制了《芦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外业注意事项》《芦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工作注意事项》,在国家普查标准与规范基础上形成简单明了的外业操作流程以及野外工作注意事项,帮助队员快速适应外业调查工作。为保障野外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四普办积极对接财政资金,落实普查经费,为普查队员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并配备了电脑、相机、工具包、急救医药箱等调查设备及相关物资。普查期间,县普查办编制普查通信录,包含各乡镇文物负责同志、村组干部及文保员联系方式,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

开展普查试点工作。为积累野外实地调查工作经验,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县四普工作专班结合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特点与实际,确定芦溪镇为试点乡镇,并于6月24日正式启动为期一周的普查试点工作。采用野外普查作业与内业整理相结合的方式,累计5天,共计出动普查人员30人次,完成22处“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实地复核,为全县普查推进探索了工作路径、形成了基本经验。

三、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组织队伍下好“关键棋”

组建普查队伍。采用“市示范、县普查”的组队方式,芦溪县文物普查队伍从各乡镇抽调工作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并设普查队长1名、队员4名,积极发挥乡镇普查队员熟悉本土情况的优势,各乡镇、村干部们积极参与点位寻找、文物本体周边杂物清理及发动群众宣传四普等工作,为县级普查工作队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合理分组。普查队按照“专业带头 以老带新 科学搭配”的原则,各队人员按照性别、年龄、市县、专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组合搭配,紧密协作,科学制定普查路线,提升普查效率,确保了普查队伍的科学性、专业性、合理性。

四、营造氛围,发动群众,下好“引导棋”

发布征集线索公告。芦溪县积极拓展普查宣传载体,在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征集文物线索公告,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和张挂横幅、街头宣传等走访途径,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线索20余条。

扩大普查宣传影响。制定《芦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印发文物普查宣传单3000余份,开展流动宣传活动8次,新媒体形式宣传200余次,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文物普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一同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文物普查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物普查孜孜不怠,文物保护久久为功。实地调查是文物普查最为关键的环节,直接影响四普的成果与成效。下一步,芦溪县将继续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拓宽工作思路,细致做好文物信息采集和上传,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文物点采集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