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出游温馨提示
随着中、高考结束,暑期旅游已经进入了旺季。为保障广大游客出行安全,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密切关注目的地状况。出游前,详细了解旅游目的地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规划旅游行程,做好防暑、防雷、防汛、防泥石流等准备,避免选择在恶劣天气外出旅游。
二、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注用电用火安全。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入住宾馆饭店时,及时了解消防疏散通道,不躺卧在沙发上、床上吸烟。
三、参团旅游验资质。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细看旅游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旅游保险以及违约责任,自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要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切勿参加“不合理低价游”。
四、增强文明出游意识。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爱惜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文化传统、宗教信仰,践行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
五、注意防暑降温。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行程和旅游项目,避开或缩短户外旅游,科学调整休息时间。谨慎选择户外活动。选择参加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项目,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身体状况谨慎选择参加高空、高速、漂流、蹦极、探险等高风险游乐、体育项目,年迈和身体不适者切勿参加剧烈或刺激性活动。
六、遭遇险情及时求救。旅途中遇到突发险情,要保持冷静,拨打报警电话求救,并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特殊情况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做到有序疏散。
七、增强保险意识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
八、依法理性维权旅途中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应与旅行社积极协商解决,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以此为由延误行程致使损失扩大,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行程安排以及认为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