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委会关于开展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委会参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
2025年6月14日(星期六)(详见附件)。
三、答辩地点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长春市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东南角,与长春市教育局同一院内)。答辩人员从北门进入,至旅游学院(F楼)三楼候考。
答辩人员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内,请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轻轨3号线、4号线职业学院站下车)。
四、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五、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信息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