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赴港参加交流活动的批复
2023-06-10
纪委
333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榕文旅〔2023〕11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应新界西福州十邑同乡会(香港福州十邑同乡会荃湾分会)邀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强副校长拟率在编教师一行19人赴港参加荃湾各界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榕文旅〔2023〕11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应新界西福州十邑同乡会(香港福州十邑同乡会荃湾分会)邀请,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强副校长拟率在编教师一行19人赴港参加荃湾各界在荃湾大会堂举办的“热烈庆祝香港回归26周年庆典暨学术交流活动”。在港期间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新界西福州十邑同乡会(香港福州十邑同乡会荃湾分会)和学校共同承担。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活动筹备和演出节目内容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并于演出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两张送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65931005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