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团赴马来西亚的批复
2023-07-08
纪委
302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榕文旅〔2023〕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应马来西亚诗巫市邀请,由你局朱寿良副局长带队,艺术处处长朱珊玉组织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14人和福州市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4人一行20...
榕文旅〔2023〕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应马来西亚诗巫市邀请,由你局朱寿良副局长带队,艺术处处长朱珊玉组织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14人和福州市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4人一行20人,于2023年7月20日至24日赴马来西亚诗巫市参加“婆罗洲文化节”活动,在外5天。除在诗巫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外,团组其余所有费用由各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活动筹备和演出节目内容意识形态审查工作,落实赴外人员保密教育和安全措施,并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报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